转瞬间,2022年的9月份就要来了。这个月,物流人又迎来一波新规,涉及新能源、航空、货运......
全国
国务院:严禁以罚款进行创收
8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要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国务院:取消或调整部分罚款事项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取消和调整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5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29个罚款事项,调整24个罚款事项。其中和货运行业相关的罚款规定将取消的,包括:
1、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相关标志、携带相关证件行为的罚款;
2、对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行为的罚款。
和货运行业相关的的罚款规定将下调罚款金额的,包括:
1、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的罚款;
2、对道路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的罚款;
3、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的罚款;
4、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行为中轻微行为的罚款;
5、对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标明国籍识别标志行为的罚款;
6、对取得道路普通货物运物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行为的罚款;
7、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等行为的罚款。
公安部:4.5吨以下货车不再细分限行吨位
日前,公安部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其中提到,进一步放宽城市道路货车通行限制,城市道路采取分时段禁限行措施的,每天允许货车通行的时间放宽到不少于7小时。对4.5吨以下货车不再细分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对新能源配送货车给予延长通行时间、扩大通行范围等便利,鼓励对新能源轻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不限行。积极推广利用交管12123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发放货车电子通行证。
交通运输部:发布大件运输车辆行业标准
2022年6月9日,交通运输部批准发布了《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标志标识》行业标准,其中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标志标识和货物标志标识做出了具体规定,该规定将于9月9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车辆标志标识以及货物标志标识,包括车辆前部标志、车身标志标识的相关规定以及货物示宽示长标识、示高标识、末端标志、特殊位置标识的规格要求和使用要求等。
蓝牌轻卡新规全面实施
2022年1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已列入《公告》的排量大于2.5升但符合通知其他要求的轻型货车在产产品,给予生产销售过渡期6个月。 在销售端也给予了一定的延期:对2022年3月1日前已生产并已上传合格证、但不符合通知《技术规范》要求的库存产品,生产企业可以申请6个月(9月1日前)的延期销售、注册登记期限,但是必须是无“大吨小标”的违规情况。9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蓝牌轻卡新技术规范将全面实施。
地方
湖南省: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减半
9月1日起,湖南省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提高我省专业运输效率,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预计每年将减免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2000余万元。优惠政策主要针对进出岳阳市城陵矶港、长沙市霞凝港、怀化市国际陆港的合法装载并安装使用ETC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按其在我省境内通行路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50%(含ETC的5%优惠)收取车辆通行费。
国际标准化集装箱运输车辆享受优惠政策,须安装国际标准集装箱专用ETC车载装置,合法装载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ETC设备完好且通行指定收费站ETC车道。进出城陵矶港集装箱运输车辆须进出云溪、城陵矶收费站;进出霞凝港集装箱运输车辆须进出新港、捞刀河收费站;进出怀化国际陆港集装箱运输车辆须进出怀化南、怀化西收费站。
四川省:《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通用航空市场培育、通用机场建设和管理、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通用航空安全监管、服务保障、附则等内容。其中《条例》将发展通用航空消费写入立法,明确多项市场培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包括支持通用航空在综合交通服务中的应用、支持开通低空旅游示范线路和低空旅游观光圈建设、支持举办航空体育和无人飞行器等赛事活动。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中,明确省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应当鼓励建立通用航空业创新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支持通用航空飞机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整机、零部件以及通用航空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加快提升国产化水平,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航空产品。
浙江省:杭甬高速宁波方向晚上断流施工
由于杭甬高速宁波方向齐贤枢纽至沽渚枢纽段(K208+220--K233+000)路面施工需要,8月27日至9月7日期间,每天19时至次日7时将在宁波方向实施为期12个晚上的断流施工,施工时段内柯桥至宁波方向仅从北收费站上高速。目前,南收费站进口通道关闭,禁止驶入。
甘肃省:G22青兰高速庆阳北收费站出入口封闭
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20日,G22青兰高速庆阳北收费站出入口封闭施工。需从庆阳北收费站驶出的车辆需从驿马收费站、庆阳南收费站驶出;需从庆阳北收费站驶入的车型绕行庆阳南收费站,驿马收费站驶入。
上海市:38项轻微违法不予处理事项
《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于9月20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38项。包括公路路政处罚事项7项,公交、出租、道路运输处罚事项20项,水路运输、航道、港口处罚事项6项,地方海事处罚事项4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罚事项1项,基本涵盖了交通运输各个行业和领域。
长沙市:部分区域24小时禁行国三车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长沙市国III 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管理通告》,规定长沙绕城高速及长株高速合围区域 (不含边界及区域内高速公路) 全天24小时禁止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该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合肥市:正式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
日前,合肥市公安局发布《合肥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通知,2022年7月底起,合肥市试运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是指在机动车定期年检时,凡是经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认定环保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将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予以锁定,不合格车辆应到具备资质的排放污染治理维修企业(M站)进行维修治理,由M站将治理信息上传至检验机构(I站)解锁,经维修治理的车辆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实施I/M制度后,凡是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环检结果超标的机动车车主,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或扫描《关于合肥市M站预约流程的说明》右上角二维码自主下载“合肥通”APP,自行选择M站作为维修治理企业,在治理达标排放后,需在同一家I站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苏州市:国三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开始申请
2022年6月,苏州市发布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的标准,对2023年12月31日前提前淘汰(不含转出)的柴油车根据淘汰车辆车型、使用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最高3.1万元。补助申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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