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7月25日发布消息称,交通运输部近日制定发布《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发布引起社会民众广泛关注。
“《方案》举措很具体,指导性、方向性和可操作性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方案》站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高位,对构建海南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按照高标准、高定位、高起点,编制海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着眼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规划,加快构建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综合交通网络。
对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方案》从构建海南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创新邮轮和游艇管理政策、推动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发展、完善南海救援保障体系、加快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等8个方面进行政策创新,明确提出了26条具体的落实举措。
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海南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方面,加强综合交通枢纽、通道和网络建设。
以机场、港口为重点,着力打造海口、三亚等综合交通枢纽,加密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提升辐射能力和服务范围;到2020年年底,所有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全面完成乡道以上等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推进“交通+旅游扶贫”“交通+特色产业扶贫”,支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路、资源路和产业路,推动旅游交通融合发展;优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运输条件;因地制宜整合交通、电商、邮政、快递等资源,积极支持农村物流建设。
“这些政策对改变海南落后地区的交通面貌、带动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实效。”有网民认为。
在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方面,支持海南在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加强海运管理政策和制度创新。
探索提出对注册在海南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取消外资股比不超过51%的限制,在海南率先实现国际海运领域全面对外开放政策;外商在海南可以设立独资企业或股比不限的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上集装箱站和堆场等各项国际海运及辅助业务;推广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等新模式;允许中资非五星红旗船舶开展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口为国际中转港的沿海捎带业务;实施更加开放的登记检验制度。
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境外知名自由贸易港开放登记的成功经验,研究探索在海南建立更加开放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推进船检、海事、港航等部门的船舶、船员、企业相关证书信息共享;基于对等原则,逐步放开对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检验业务。
支持海南设立国际航运交易所。
重点发展船舶买卖和租赁交易、邮轮游艇交易、航运金融和航运保险等业务;积极支持并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开展航运期货、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等服务,创立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运价指数体系;推动出台海运业税收优惠政策。
积极支持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运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对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海运企业自有船员实行更加优惠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对船舶及设备等进口减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海运及辅助业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实行低税赋优惠政策。
在创新邮轮、游艇管理政策,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方面,着力推动三亚建设国际邮轮母港。指导海南编制三亚邮轮母港总体规划,支持建设服务三亚邮轮母港的免税油料、生活物资、维修等邮轮物料供应基地与维修养护基地,支持海南发展邮轮游艇设计展示、人才培养等相关服务体系。
指导海南出台优惠政策促进邮轮要素集聚,吸引邮轮产业相关企业在三亚注册;支持邮轮航线开发和中资邮轮公司发展。充分发挥海南区位、资源优势,支持邮轮企业以东南亚、港澳台等航线为重点,开发运营涉及三亚、海口邮轮港的邮轮航线产品;推动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将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推广至海南,建立游艇型式检验制度,简化进口游艇检验,对通过型式检验的新建游艇或经技术勘验后持有经认可的机构出具证书的进口游艇,可直接申领游艇适航证书。
“这几条新政策有助于推进海南旅游业更加对外开放,提升海南的旅游档次和价值。”海南省旅游委有关负责人认为。
《方案》对解决社会民众长期关注的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运输难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强调着力通过推进港航资源整合,调整和优化功能,加快琼州海峡两岸港航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和建设,重点支持海口、洋浦、三亚港引入大型港口、航运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做优做强,做出特色,提升进出岛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方案》还就支持海南加快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南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提出创新举措,对落实《方案》的领导分工和时间作出详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