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14日披露,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验放通关、支持关区企业复工复产,西宁海关出台印发了《西宁海关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十四条举措》,确保青海省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顺畅通关,帮扶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尽快复工复产、度过难关。
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
西宁海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要求各隶属海关做好通关保障和与各口岸的工作协调,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在开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绿色通道的基础上,将相应的生产原材料、设备等纳入专用通道服务范围,随到随验,即到即提,做到通关“零延时”。采取“业务先办、资料后补”的容缺方式,快速办理捐赠物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商品进口的减免税手续。对涉及治疗、预防、诊断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可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免于卫生检疫审批。
企业复工复产“减负担”
企业滞报金起征日在1月24日至2月2日的进口货物,起征日顺延至2月3日。将农食产品、日用消费等民生物资进口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实施查验、优先安排检测,快速完成合格评定。进一步扩大农食产品出口,精准帮扶企业提升自检自控能力水平,辅助指导企业采取预约通关、提前申报等模式,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支持青海金属锂、盐化工等资源优势产品出口。同时,密切关注、收集其他国家(地区)因疫情对我国出口食品、动植物产品及航线、人员等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加强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加强特色产业和重点行业的调研和帮扶,为企业提供进口国认可的检验检疫技术支持。
海关通关服务“新模式”
及时对外公告,宣介政策新规,积极为进出口企业、个人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服务。推行“不到场查验”、“不见面审批”、“网上稽核查”等作业模式,全力优化服务水平,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对于企业违规案件,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原则上不收取案件保证金,不采取行政扣留等强制措施。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的,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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