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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扣费”通知没有明细?网络货运手续咋办理?

  请问:现在的“ETC扣费”的银行通知只显示花费的金额,没有明细。

  回复

  针对“ETC扣费”短信推送,交通运输部已于今年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规范ETC车辆扣费短信发送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20〕37号)《关于加快完成高速公路通行费延迟扣款工作的函》(交公便字〔2020〕79号) 《ETC交易扣费短信优化方案》(交路网函〔2020〕134号)《ETC客户服务移动终端应用程序通行信息查询业务功能要求》(交路网函〔2020〕145号)等系列文件,规范短信推送内容,进一步细化规范通行明细及拓展应用消费明细短信发送与查询、月结单查询等,明确应包含通行时间、出入口站点、交易金额、交易场景等,确保客户清晰查询消费信息;同步组织开展移动终端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或APP、公众号等)的查询功能及界面规范工作,确保本地服务渠道通行信息查询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目前,各省份均已按照要求规范短信推送,在线上线下渠道开通通行明细及月结单查询功能,方便客户查询。

  为便利ETC用户按需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2020年4月27日,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4号),明确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可按一次行程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电子票据汇总单展示的信息包括ETC用户每次通行收费公路的起止日期、入口出口信息、交易金额明细以及对应的电子票据信息等。ETC用户可以登陆票根网(www.txffp.com)或手机票根APP获取电子票据汇总单并按需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后续,将继续优化信息推送和查询相关工作,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请问:您好,我司是一家主营快递运输服务的道路运输公司,想转型网络货运公司,不知道该办理哪些手续,需要找哪些部门进行办理,恳请答复。

  回复

  您好,您可参看《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内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网络货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网络货运管理工作。

  需要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向所在地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

  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的,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要求,并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请问:还有一望无际的高高的减速带。。能不能也规范一下?

  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中提到的“减速带”,公路专业术语为“减速丘”,它是一种高出路面且呈弧形、带状的减速设施。当车辆以较高车速通过减速丘时,会产生明显的机械振动,提醒驾驶人应立即采取降速措施。基于使用效果和安全考虑,我国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17)对减速丘的设置条件、设置要求及构造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减速丘可用于三级、四级公路进入城镇、村庄的路段,或者进入干线的支路上”,“减速丘的设置应全断面铺设,并设置相应的减速丘标志、标线、建议速度或限制速度标志”,“大型减速丘的宽度宜采用6600mm,中心高度宜采用76mm;小型减速丘可采用预制型和现浇型,预制型减速丘宽度宜为300~500mm,中心高度宜为30~50mm;现浇型减速丘宽度宜为500~600mm,中心高度宜为50~60mm”。

  在公路减速丘预防交通事故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少部分地区公路减速丘科学规范设置还存在不少差距,特别是由于道路交通管理主体多元、违法涉路施工活动等原因造成减速丘连续反复设置,给公众便捷舒适出行造成困扰,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指导力度,督促科学规范公路减速丘设置,消除设置不当带来的安全风险。感谢网友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本文来源于交通运输部网站,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文章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关键词: ETC,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