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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结合!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

  国家综合货运枢纽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支撑,是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的重要载体,在优化运输结构、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近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形成推进综合货运枢纽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及目标

  为更好支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通知》提出,打造互联互通、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保障有力的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增强互联互通和网络韧性,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择优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优先支持铁水联运型、空铁联运型枢纽,西部地区可优先支持陆空联运型、公铁联运型枢纽。

  实施内容

  为提升枢纽一体化水平和网络化效应,《通知》提出,推进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运营机制一体化。

  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

  结合各类货物运输需要,支持公共服务功能突出的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项目建设,以盘活存量为主,适度做优增量。

  围绕铁路、水路、航空等货运基础设施进场站、进港口码头、进园区,延伸拓展既有线路,实施专用线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等。

  围绕有效满足多式联运节点集散分拨需要,对现有仓储、堆场实施扩能改造,适当新建仓储、堆场,增加设施容量。

  围绕货运装备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广应用专业化多式联运设备和跨方式快速换装转运的装卸、分拣设施及标准化载运单元,鼓励配备符合低碳目标的作业设施、新能源货车和全货运机型等。

  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

  引导完善与多式联运适配的服务和规则标准。

  加快推动多种运输方式的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应用全程“一单制”联运服务,铁路运单、订舱托运单、场站收据、海运提单、邮政快递运单等实现单证信息交叉验证与互认;促进保单等金融服务产品与联运单全程化匹配。

  丰富联运服务产品,依托综合货运枢纽,提供优质的全程联运方案,实现货运全程跟踪定位查询功能,开展冷链等专业化多式联运业务。

  推动建立健全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包括多式联运的货物品类划分标准、运载单元标准、产品和服务标准、安检标准及安全管理规则、信息互认规则等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

  鼓励铁路、水路、航空等不同运输企业加强合作,鼓励这些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供应链平台企业、跨境电商等加强合作,鼓励政府与企业加强合作,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形成发展合力。

  鼓励各方在合作过程中创新投融资等模式,以项目合资、股权投资基金、PPP等市场化方式吸引带动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综合货运体系建设运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跨方式一体化运作。

  组织实施

  方案编制。

  由城市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城市或城市群现状及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保障等(具体实施方案提纲由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在有关工作通知中明确)。联合申报的城市应明确牵头城市,共同协商编制实施方案,细化相关城市目标任务和共建共享机制等。

  组织申报。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后于每年2月底前择优上报。该项政策实施第一年,各省份于7底前完成申报工作。其中涉及跨省域的以1个省份为主牵头申报(具体申报文件提纲在有关工作通知中规定)。

  专家评审。

  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家库,涵盖多个行业领域专家。每年3月底前,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开展竞争性评审,重点评审地方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组织保障以及现场答辩情况等方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交通运输部提出建议纳入支持的城市或城市群名单,以及对地方实施方案研提修改完善建议。

  资金分配

  分配方法。

  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名单,结合财力情况,采取“奖补结合”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的公路建设等其他相关项目资金、中央企业资金的统筹协调。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城市原则上不超过15亿元、每个城市群原则上不超过30亿元控制。第一年每个城市补助5亿元、城市群补助10亿元,后续年度奖励资金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

  资金使用。

  财政部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相关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各方面相关资金政策,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资金管理细则。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引导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引导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楼堂馆所建设以及除前述规定用途外的物流园区建设和运营。鼓励城市或城市群加强各方面资金统筹,创新投入机制,灵活采取资本金注入、PPP、股权投资基金、绩效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绩效管理

  为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强化跟踪问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档位,A档足额安排奖励资金,B档扣减2.5亿元奖励资金,C、D两档不再安排奖励资金或收回已安排资金。

  工作机制

  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部省工作机制。省级有关部门和申报城市应建立地方工作领导机制。

  本文来源于物流时代周刊,不代表九州物流网(http://www.wl890.com)观点,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文章所用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图片如有侵权可联系删除。

关键词: 政府政策,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