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成本管理是指企业在仓储管理方面对任何必要的仓储作业方法所采取的控制手段,目的是以最低的储存成本达到预先规定的储存质量和仓储数量,包括一切降低储存成本的努力。
仓储成本管理的原则
节约的原则
节约就是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节省,它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核心,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要求,也是控制成本的一项基本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我们对仓储成本管理必须树立新的观念:它绝不应只是消极的限制与监督,而应是积极的指导和干预。
过去的成本管理,最早只是强调事后的分析和检查,主要侧重于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各项规章制度,这实际上属于“亡羊补牢”性质的防护性控制;后来发展到侧重于日常的成本控制,当发现实际脱离标准或预算时,立即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干预或调节,纠正缺点,巩固成绩,这实质上属于反馈控制。
但今后为了深入地贯彻节约原则,成本控制的重点必须转移到成本发生前的事前控制,做好经济预测,充分挖掘仓储企业内部的节约潜力,处处精打细算,在双增双节方面狠下工夫。只有这样,才能把损失和浪费消灭在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发挥前馈控制的作用。
全面性的原则
在仓储成本管理中实行全面性原则,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含义。
①.全员的成本管理
成本是综合性很强的经济指标,它涉及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工作实绩。要想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必须充分调动每个部门和每位职工关注控制成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当然,发动群众参加成本管理,并不是要取消或削弱管理成本的专职机构和专业人员,而是在专业成本管理的基础上,要求人人、事事、时时都要按照定额标准或预算进行成本管理,只有这
样,才能从各方面堵塞漏洞,杜绝浪费。
②.全过程的成本管理
在现代社会中,应充分发挥物流的整合作用,在涉及仓储及其他各环节中都要加强成本管理。换句话说,成本管理的范围应贯穿成本形成的全过程。实践证明,只有当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成本才会显著降低,而且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节约成本。
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要使仓储成本管理真正发挥效益,必须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应该指出,在经济责任制中,控制责任成本是每个成员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一种权力。
很明显,如果责任单位没有这种权力,就无法进行控制。譬如任何一个成本责任中心都制订有一定的标准或预算,若要求他们完成控制成本的职责,就必须赋予他们在规定范围内有权决定某项费用是否能开支的权力。如果没有这种权力,当然就谈不上什么成本控制了。
此外,为了充分调动各个成本责任中心在成本控制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必须定期对他们的实绩进行评价与考核,并同职工本身的经济利益紧密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目标管理的原则
目标管理是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产生的,它是指企业管理层以既定的目标作为管理人力、物力、财力和各项重要经济指标的基础。成本管理是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必须以目标成本为根据,作为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限制和指导的准绳,力求做到以最少的成本开支,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既然目标成本是作为奋斗目标所要努力实现的成本,那么制定目标成本就既要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如现有设备条件、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历史成本资料等),也要考虑到企业的外部条件(如国家的财经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国内外同行业同类部门的成本信息等),然后采用成本管理的专门方法与策略,制定出最佳的目标成本。
例外管理的原则
“例外管理”是西方国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进行日常控制所采用的一种专门方法,特别是在对成本指标的日常控制方面应用得更多。
日常成本控制主要是通过对各种成本差异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发现问题,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出改进工作或纠正缺点的具体措施。
但实际上,每个物流企业日常出现的成本差异,往往是头绪纷繁,管不胜管。为了提高成本管理的工作效率,管理人员不应把精力和时间分散在全部成本差异上,使用平均力量;而是应该突出重点,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属于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上,对它们要追根求源,查明发生差异的原因,并及时反馈给有关成本责任中心,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它们很好地管起来,其他的则放弃不问。所有这些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就叫做“例外”。
仓储成本管理的任务
仓储成本管理就是用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储存的功能,即在保证储存功能实现的前提下,如何尽量减少投人。仓储成本管理的任务是对企业物流运作进行经济分析,了解物流过程中的经济现象,以期以最低的物流成本创造最大的物流效益。
在许多企业中,仓储成本是物流总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物流成本的高低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企业物流系统所保持的库存水平对于企业为生产或客户提供服务的水平起着重要作用,仓储成本管理一定以保证服务水平为前提。
仓储成本管理的内容
仓储成本管理的实质,是在保证储存功能实现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投人。这是一个投入产出的关系问题,也是一个追求仓储成本投入的合理性问题。
“效益背反”是物流活动中普遍存在的基本规律。不可否认,仓储作为一种必要活动,由其自身特点决定,经常有冲减物流系统效益、恶化物流系统运行的趋势,所以有着对社会经济活动的“逆”作用。这种作用主要由于不合理储存和被储物在储存期间所发生的质量变化和价值损失造成的。
不合理储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储存技术不合理;二是储存管理、组织不合理。其表现形式主要为:
①.储存时间过长;
②.储存数量过大;
③.储存数量过低;
④.储存条件不足或过剩;
⑤.储存结构失衡。
货物在储存期间可能发生的质量变化主要是由于储存时间、环境、操作等因素引起。质量变化的形式主要有物理和机械变化(物理存在状态、渗漏、串味、破损、变形等)、化学变化(分解和水解、水化、锈蚀、老化、化合、聚合等)、生化变化、各种生物侵人(鼠类、害虫、蚁类)等。
各种货物在储存期间也可能发生价值损失,比如呆滞损失、时间价值损失、过高的储存成本等。
这些不合理储存和被储物在储存期间所发生的质量变化和价值损失,必然造成仓储成本的升高,使企业管理人员必须从各方面加强仓储的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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