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船公司ONE发布公告表示,鉴于中国《长江保护法》的要求,该公司发布了上海港(外高桥码头)危险品货物指南。
该指南适用于在上海港外高桥码头装卸或转运的货物,以及未经装卸但通过外高桥码头的货物。
对三种类型的危险品货物规定具体如下:
1、对于所有将过境(通过)外高桥码头的危险品货物:
必须在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上填写完整的成分表和CAS编号。如果货物由多种成分组成,则需要提供每种成分的比例及各自CAS编号。
2、对于将在码头装卸和转运的2.3类和6.1类危险品货物:
必须在MSDS上填写完整的(100%)成分表和CAS编号。如果货物由多种成分组成,则需要提供每种成分的比例及各自CAS编号。
3、对于将在码头装卸和转运的2.3类和6.1类以外的危险品货物:
必须提供MSDS。
ONE表示,如果危险品货物不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会严重影响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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